1.诚信教育的完整性,强调教育对象必须包括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三位一体,缺一不可。以往的教育对象主要是针对会计人员,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绝大多数的会计造假是单位负责人授意或强令的结果,因此,将单位负责人吸纳进会计诚信教育的范围是十分必要的。
2.教育的连贯性,要求教育必须同时兼顾会计大中专学员的在校品德教育和会计从业人员的后续职业道德教育。对在校学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可以从源泉上培养准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树立起对会计职业的荣誉感。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后续教育,可以净化会计人员的心灵,增强其明辨是非的能力,抵制造假的勇气,树立讲诚信为荣,做假账可耻的行风。
3.诚信教育的系统性,指出教育要从思想品德和法制两方面着手。在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时,可以通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受教育人员的诚信品质;
1.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让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2.加强管理机构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 3.加强对单位领导的法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净化会计职业环境。
4.加强单位内部监督。
5.深化教育改革,加强专业学校的德育教育。
6.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素质。
7.建立健全选拔和激励约束机制。
8.建立一个以诚信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